房地產調控去行政化正在深入進行中。與此同時,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的輪廓也愈加清晰起來。概括地說,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應在兩方面發力:一是規范商品房,用市場手段促其健康發展;二是做好保障房,用托底政策讓中低收入人群居有定所。
剛剛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沒有再將“房地產調控”列入主要工作事項內,而是換了一種比較具體的、可操作性強的提法。本次會議提出,努力解決好住房問題,探索適合國情、符合發展階段性特征的住房模式,加大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,做好棚戶區改造。特大城市要注重調整供地結構,提高住宅用地比例,提高土地容積率。
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涉及房地產調控的內容包括“要按照嚴守底線、調整結構、深化改革的思路,嚴控增量,盤活存量,優化結構,提升效率,切實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化程度?!?br/>
再加上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等措施,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的框架就已浮現出來。
現在我們來梳理一下這些新的提法和政策。
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 “努力解決好住房問題”,實際上就是房地產調控的最高目標,也是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的出發點和原則。做好這項工作要抓好兩方面工作:一是進一步規范商品房市場,用市場手段促其健康發展;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相關工作,解決各有所居的社會問題。
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,實現不動產審批、交易和登記信息在有關部門間依法依規互通共享,消除“信息孤島”。這個制度可視為對房地產狀況的大起底,使之后出臺的政策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。
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,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、租賃、入股,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、同權同價。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就守住了房地產的土地供應環節,能夠更好的從源頭上做好房地產調控的基礎工作。
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。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概念,一切與房地產運行過程中有直接關系的稅種都可稱為房地產稅,其涵蓋了房地產市場的所有稅收環節,房產稅只是房地產稅中的一個稅種。這項工作從銷售、保有環節方面為下一步的房地產調控做好了準備。
業界專家認為,決策層不再重點提及房地產調控,說明房地產調控的思路已經開始轉變,即從過去的依賴行政指令向側重市場轉變。在這個轉變的進程中,政府與市場的作用會劃分清楚。簡單來講,就是放開“高端”需求,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,保障“低端”供應,強化政策的民生托底功能。
只要這些政策措施得到認真貫徹執行,房地產行業就能夠協調發展,實現改革的關聯性和耦合性,并實現最大綜合效益,進而促進整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。